一、观念
观念一词,《佛教文化辞典》是这样解释的:指默祷,或闭目思佛。《佛学大辞典》的解释是:观察思念真理及佛体也。两个解释,从字面上看虽然不一样,但其涵义却没有多大区别。这是观念一词在佛学中的涵义。
《辞海》是这样解释的:(1)看法、思想。思维活动的结果。(2)观念,通常指思想。有时亦指表象或客观事物在人脑海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
这个概念在西方各派哲学中有不同的含义:
(1)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中,观念一词常译作“理念”、“相”或“客观理念”,亦有译为“理式”的。柏拉图用以指永恒不变而为现实世界之根源的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实体。在康德、黑格尔等人的哲学中,指理性领域内的概念。康德称观念为“纯粹理性的概念”,指从知性产生而超越经验可能性的概念,如“上帝”、“自由”、“灵魂不朽”等。黑格尔认为观念是“自在而自为的真理——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
(2)在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中,通常被归结为主体的感觉与印象或产生世界的创造本原。它是事物的“涵义”或“本质”。
(3)在英国经验派哲学中,指人类的意识或思维的对象,即感觉与知觉。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者洛克认为观念来自对外界事物或内心活动的观察;唯心主义的经验论者贝克莱认为外界事物是“观念的集合”或“感觉的组合”。
(4)在休谟哲学中,指回忆起来的“印象或想象到的印象”。
二、意识
意识一词,王恩洋老先生在《佛学通释》中是这样解释的:意识者,依于意根所生之识,是为意识。以了别法为其作业。此之法言,有其二义:一者诸事诸相统名为法,如色心等,并名法也。二者诠表名法,谓名句文字语言教法也。余识所识各有限量,此识了别遍于一切,事相名言并为其境,故于此识特言以了别为作业也。又此识业用最强,善恶业道并此所作。
《佛教文化辞典》是这样解释的:为八识中的第六识。它是依第七识(意)而生起,缘过去、现在、未来之法尘,发生认识作用,相当于想象、推理、判断等心理活动。
《佛学大辞典》的解释较为复杂,若没有因明学和唯识学方面的知识,不易弄明白,故对其在不改变原意思的基础上,稍微进行了整理归纳。
意识,六识之一,依意根而起,了别法境之心王也。有四种之别:一、独头意识,不与他之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俱起,独起而泛缘十八界(六根、六尘、六识)之意识也。此在散心,于三量(现量、比量、非量)中必为比非之二量。二、前五识同缘意识,与他五识同时而起,与彼共缘其境明了依之意识也。是心之现量。三、五俱意识,与五识同时而起,缘五境(色、声、香、味、触)傍缘十八界之意识也,是通于现比非三量。四、五后意识,生于五俱意识之后念,缘前念五境之境,及缘他一切法之意识也,是全与独头意识相同。
《辞海》的解释是这样的:(1)觉察。(2)高度完善、高度有组织的特殊物质——人脑的机能,是人所特有的对客观现实的反映。
对物质来说,意识是第二性的。从生理方面说,人的意识以具有第二信号系统为特征,是在劳动的基础上同语言一起产生的。意识不仅是自然的产物,而且是社会的产物。意识对物质的反映是能动的,对物质发展进程起巨大的促进或阻碍作用。客观唯心主义者把意识归结为“宇宙精神”的表现或神的启示;主观唯心主义者把意识归结为心灵的自由创造。旧唯物主义者一般虽承认意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但忽略了意识对客观现实的反作用;庸俗唯物主义者则把意识和物质看作同样的东西。辩证唯物主义,肯定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它是存在的反映,又对存在起巨大的能动作用。
在哲学上,意识和思维是同一类的、同一意义的概念,但意识一词的范围较广,除包括认识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外,还包括人的精神、意志、良心等。而思维一般指认识的理性阶段。在心理学上,意识一般指自觉的心理活动,即人对客观现实的自觉的反映。
三、业
业一词常与因果报应同用,称为业因果报,它是佛学建立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通常谓为行为造作,亦名事业。凡是有意向的任何行为,出自身口意的,都可以叫做业。
《佛教文化辞典》是这样解释的:业,指一切身心活动,包括行动(即身业)、说话(即口业)、思想活动(即意业)。
《佛学大辞典》是这样解释的:业,身口意善恶无记之所作也。其善性恶性,必感苦乐之果,故谓之业因。其在过去者,谓为宿业,现在者谓为现业。业为造作之义。是有二种:一如身之取舍屈伸等造作,名为身业,音声之屈曲造作,名为语业,是直指身之造作,语之造作为业也。二与第六意识相应而起,心所中思之心所也,思之心所以造作为性,故以之为业性。即动作身之思为身业;动起语之思为语业;作动意之思为意业。
从其性质来分,我们可以分为善恶无记三类。善业,感招乐的果报;恶业,感招苦的果报;无记,感果不定。从其相上又可分为表业、无表业。表业,指人的身体动作、语言声音等看得见、听得着的行为;无表业,指人的内心思维活动。因思维活动无法目见耳听,与表业相反,故称无表业。还可分为共业、不共业等。
业,是一个非常空洞的概念,让人既摸不着,又看不到,但它却又真实存在着。众生的轮回不断,由什么决定?由业决定。业一但形成,它会如种子般被保存下来,遇到适合的外缘时,就发芽生长,产生作用。什么样的业,便感招什么样的果。并且,形成的这些不同的善恶种子,也就是善恶业,它们不会互相抵消,就像仓库里储藏的不同种类的种子一样,它们不会因为储藏在同一个仓库里而改变其性质变成一类。这个“仓库”,就是唯识学中所说的第八识——阿赖耶识,它是人轮回不休的主体。
四、观念、意识、业三者的相互关系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观念一词在佛学中的含义是什么了,主要指向静坐修行时思佛及观察思念真理及佛体,而哲学、心理学上观念一词的含义大都可以包涵在佛学的意识一词中,故在后面的论述中不再提及观念一词,重点只谈意识与业的关系。
在佛学中,意识是依末那(第七识意)为根而生起,所缘的是过去、现在、未来的法尘,发生认识的作用。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第六识意识是第七识意的功能作用的表现。在八识中,第七识意的主要功能就是恒审思量,相当于心理学中所说的思维活动,它贯穿于人的整个生命活动。而第六识意识的主要功能则是以了别为性。它在八个识中,最为活跃。一个人的心心念念,为善为恶,都离不了意识的作用。如果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意识就是人的大脑对事物或现象作出的分辨和判断,从而形成概念,即想像、推理、判断等心理活动。
一个人只要活着,意识就不会停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的一切行为造作都是意识的结果,都有意识参与其中,不存在脱离意识的行为造作。即使是那些深入禅定的大师们,他们的意识也仍然存在,只是微细而已,并没有消失掉。人的意识只有在死亡的时候才会停止消失。
既然意识活动贯穿于整个生命活动,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意识都会引起行为造作?是不是真的我们起心动念都是业?
我们知道一个人的行为造作,无论身体的一切行为,还是声音语言,都离不开意识,但这并等于所有的意识都会引起行为造作。一天到晚,我们的脑壳从来就没真正的停下过,不是想这里,就是想那里,东想西想总是没完没了。这些念头,或善或恶,或无记。比如,有时我们想去做一件事,过一会儿又不想去做了;再过会儿,忽然又想去干另外一件事,也许可能还没有行动,我们又打消了做的念头。这些并没有采取行动的念头,也许时而善,也许时而恶,是不是这些善恶念都会形成各个不同的善恶业呢?假如按照有些人说的凡夫起心动念无不是业的话,这些业得有多少,恐怕我们用最先进最高级的计算机都无法计算出来。
要是按照这个逻辑的话,我们天天坐在家里想,是不是希望的一切事项都会变成现实呢?比如,我们坐在家里想,应该去帮助某个有困难的人,或者是到寺庙里去做做义工,再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善事,但是,一阵想完后也就算了,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是不是我们的这些善的念头都会形成善业,并且得到乐的果报呢?如果真能得到乐的果报,我们还何苦劳心费力的做,坐在沙发上,或者是躺在床上想想就行了,就什么都有了,这可能吗?
业因果报,我们知道业是一个人轮回受报的因,苦乐是受报的果,那么,这个因是怎么形成的呢?要形成业,无论是善业还是恶业,除了我们生起的意识(动机)外,还得有一定的对象,采取的行动(身口),最后形成的结果。
不妨举个例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人坐在家中忽然想起该去把路边那棵大树砍来做家具,就在准备采取行动时,转念又想,这棵大树在路边既是一道风景,又可让路人休息乘凉,于是,打消了砍这棵树的念头。试问,这个人他会形成善业还是恶业?他又会得到什么样的果报?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再举一个例,某个人他想去打一只老虎,一是为了老虎皮可以做衣服穿,二是老虎的骨头可做药酒,三是老虎肉可以吃,但后来想到老虎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试问,这个人他有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他该不该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他又会感招什么样的果报?
凡夫起心动念无不是业,这句话是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了心中的善恶念头,有的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但它们有一天可能会驱使我们采取行动,由可能变成能。我们都知道,善行一定从善念生,恶行一定从恶念起。试想,一个人心中的念头恶多善少,他表现出来的行为,又怎么可能会善多恶少?一定是恶多而善少。
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一天到晚都在打妄想,谁能说得清楚,哪些念头会在哪个时候,哪种境遇下增强,让我们由妄想变成行动。为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我们得时刻警惕,时刻关照心中生起的这些念头,自净其意。要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地里的庄稼要想长得好,最好的办法就是先铲除杂草,然后再施肥!
今天所谈的这个话题,涉及哲学、心理学和佛学等多个学科,由于本人才疏学浅,再加之修行境界粗劣,所以不能作深入的探讨,只能发表一点粗浅看法,抛砖引玉,还希望行家里手斧正,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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